根据《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<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>的通知》《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山西省林长制激励措施实施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,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遴选了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拟激励的县(市、区)、乡镇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如有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(实名)形式反馈省林业和草原局。
拟激励县(市、区)名单(5个):太原市阳曲县、忻州市静乐县、临汾市安泽县、运城市河津市、大同市云州区。
拟激励乡镇名单(5个):晋城市泽州县下村镇、朔州市山阴县下喇叭乡、长治市潞城区辛安泉镇、吕梁市兴县固贤乡、阳泉市盂县苌池镇。
公示时间: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
联系电话:0351-48756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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